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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貓纜日後擴建需做環評

更新日期:2008/12/15 18:4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5/5/1b86f.html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5日電)環保署長沈世宏11日說,貓空纜車沒有做環境影響評估不對,不過當時是合法;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解釋,貓纜依當時法令不須做環評,日後如有擴建,必須做環評。

環保署強調,台北市政府在94年間提出貓空纜車開發案,依當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定,並沒有規定纜車開發應該要實施環評。

環保署指出,貓纜位於山坡地,開發面積合計6.3公頃,總挖填土石方量3萬多立方公尺,依「風景區之開發」規定,遊憩設施位於山坡地,面積達10公頃以上或挖填土石方量10萬立方公尺以上,才需要做環評,而當時貓纜未達當時法定開發規模,所以沒有做環評,是合法的。

環保署表示,「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在95年修正發布,新增第31條第20款,規定纜車興建或擴建長度達4公里以上,必需要做環評;換句話說,日後貓纜如果要擴建,必須做環評。

版主觀點:

這則新聞提供什麼省思?

1.還在講、還敢講、還死鴨子嘴硬---貓纜是遊憩設施!各位請想想:貓纜一天運量動輒一萬兩萬人,只是遊憩設施嗎?你不是交由台北捷運公司管理嗎?所以北捷所有的路線淡水線、土城線、新店線、木柵線也是遊憩設施嗎?那什麼叫做大眾運輸設施呢?

2.未來擴建是啥意思?這次T16若遷移位置當然不屬於擴建,所以不需要環評,也不需要作水保,所以也就不用被監督嗎?也就是說,你北市府要怎做就怎做,反正一切按當初興建時的心態去搞就可嗎?一群昏官……還不醒悟啊!

3.在這呼籲所有議員們,請監督好未來貓纜遷移工程,以及各基座需補強的工程,以最嚴厲的標準替我們看好政府!很簡單,因為貓纜如果重新整建完畢,要贏得所有國人的信心才算數,否則,以市府高官那些思維,只怕重新推出後,沒人敢搭了!

上禮拜跟朋友吃飯,結帳時抬頭一看招牌,這店叫做「麻辣個霸子」----這餐廳不賴,推薦給貓纜所有相關的,蓋過圖章的官員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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