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查閱資料時,發現有許多台灣「想要進行」的纜車計畫,其實這些大都有耳聞,但現況如何?是不是已經撥了經費在進行研究?或者已經有更進一步動作?目前還難查證!或許都因為貓纜出狀況而暫時歇兵,發現原來除了單純迷戀觀光資源這玩意外,竟然還會有地質、施工、水保、噪音、環評、貪污、弊案….等一大堆更複雜的地雷等著你去踩!
是地方父母官都不懂那些地雷嗎?當然不是!那又是什麼因素讓他們熱衷於興建纜車呢?是因為知道在複雜計畫中可輕易找到許多「通往利益」的幽靜小道,進而讓這些主持計畫者寧可技術性的配合做些手腳呢?還是真的以為纜車可徹底解決當地觀光旅遊的瓶頸,進而當作一種「十大建設精神」去推動的偉大建設呢?
或者,迷信似的把纜車當成了一種時尚,就像女人一定要買個名牌包才符合活在當下的意義?那麼,醒醒吧,因為貓纜已為這時尚下了一個難堪的註解:纜車是一種速食的政績威而剛,吃了很快就爽,但只會製造更多問題!
秦慧珠:金九纜車 預定採BOT招商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1-28 11:43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二十八日電)台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長秦慧珠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為推動東區旗艦計畫—金九海陸空觀光城,希望明年可交出初步成績單,包括台車復舊及黃金博物館二期工程等,同時,金九纜車預定三、四月間展開招商,將採BOT方式推動。
縣府指出,為促進金九地區觀光發展及恢復舊有礦業文化特色,已要求加速開發工作,其中包括金九纜車、水湳洞到勸濟堂的台車,除了重塑金瓜石及九份黃金山城外,也將推動猴硐煤礦生活園區復舊,秦慧珠說,希望把猴硐沒落的礦山打造成觀光山城。
她說,金九計畫希望在明年能交出初步成績單,包括台車復舊及黃金博物館二期工程等,至於海域遊憩的部分也正逐漸推動中。
至於纜車部分,她強調興建成本高,台北市貓空纜車每公里成本達新台幣三億元,在縣府財政困窘下,預定三、四月間展開招商,將採BOT方式推動,若一切順利,金九纜車預定民國九十九年底可完工。
合歡山纜車計畫 內政部不支持
函文不補助 縣長說不放棄
〔記者謝介裕、陳鳳麗/綜合報導〕縣府規劃多時的仁愛鄉合歡山高山纜車系統計畫,礙於國土復育等相關法規限制,內政部已函文縣府表明不支持也不補助該計畫案經費立場,惟縣長李朝卿仍不放棄,考慮在不逾越太魯閣國家公園園區前提下變更路線,再向中央積極爭取設置。
李朝卿表示,陽明山國家公園能設纜車,合歡山景點舉世聞名,每逢雪季更吸引絡繹不絕賞雪人潮,交通經常動彈不得,更有設置纜車紓解交通流量的必要性,若纜車路線能閃避太魯閣國家公園園區,相信將能突破現有法令限制,將函請縣籍立委吳敦義及林明溱兩人協助,讓該纜車計畫能付諸實現。
不逾越國家公園 再接再勵
內政部日前函文縣府表示,合歡山高山纜車系統計畫,所規劃路線平均海拔高度約一千五百公尺,但合歡山部分地區屬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依現有國土復育政策及國家公園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並不適宜開發,公文中也明白表明,不支持也不補助經費的立場,昨在縣務會議中引發高度關注。
李朝卿指出,目前規劃的纜車路線從合歡山翠峰至昆陽路段,他已指示工務處深入了解該路段是否位在國家公園區域內,同時要求觀光處蒐集陽明山國家公園可設置纜車的相關資料,希望透過多方管道再繼續努力,不要輕言打退堂鼓。
日管處等單位 會勘日月潭纜車
另外,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集集警分局及日月潭纜車公司、九族文化村等單位,九日會勘正在趕工中的日月潭纜車興建工程,九族文化村人員指出,纜車車站的停車場,規劃可停小客車三百八十一部,大客車廿八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10/today-center3.htm
關子嶺纜車計畫暫停 待中央環評
〔記者王涵平/新營報導〕縣府推動關子嶺纜車系統,中央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縣府目前已暫停招商,待交通部審查通過後持續推動。
縣府推動關子嶺纜車系統BOT計畫,已完成可行性評估期末報告,針對市場、工程技術、法律、用地取得、環境影響、財務等方面評估,整體評估具有可行性,纜車起點初步選定白河水庫或水庫附近舊關嶺路農地,中繼站預定枕頭山原台糖開發石灰石的平台,終點站預定關嶺國小附近空地。
三條預定路線方案為,白河水庫經枕頭山北麓至關子嶺溫泉區、白河水庫經枕頭山鞍部至溫泉區、舊關嶺路經枕頭山平台北端至溫泉區。
研究指出,預估九十六年關子嶺風景特定區的遊客量可達六十九萬九千多人次,按所需服務旅次評估,建議採用四至六人的車廂可滿足運量需求。
然而可行性評估報告中,針對地質地形、水文氣象、噪音、空氣、水資源等,僅簡單描述,計畫鄰近木屐寮斷層與六甲斷層,且白河水庫、枕頭山屬於環境敏感區,未針對活動層、土石流潛勢區等資料提出詳細說明。
觀光旅遊局表示,日前交通部已要求需依照國土保育計畫行動綱領,進行關子嶺纜車系統環境影響評估,包括地質鑽探等作業,因而纜車計畫仍需待中央審查結果。
浪費作業資源 不如永續發展
記者王涵平/特稿
關子嶺地質不適合大規模開發,纜車計畫環評過關機會恐怕不高,加上招商誘因低,縣府或應及早喊卡,以免徒然無功,又浪費資源。
一九四一年,日本人在枕頭山與仙草埔之間架設俗稱「流籠」的空中纜車系統,在山區穿梭運送石灰石,白河大地震發生時,因強震導致纜線出軌,發生鐵桶摔落山谷意外,所幸無人傷亡。
無論是希望重現昔日關子嶺風景區景觀特色,或是加強交通運輸建設,出發點都是為了關子嶺再回春。
只是,當年纜車用來運送貨物,安全顧慮低,現在推動的纜車是要載客,絕對要以零事故為目標。
環境影響評估是在環境敏感地區進行開發的重要依據,依照歷史經驗,以及目前有關關子嶺地區的文獻,關子嶺風景區內是否適合進行大規模開發值得探討。基於此,關子嶺纜車系統是否有繼續推動的必要,值得縣府等相關單位重新評估,與其繼續浪費相關作業所需的龐大資源,不如早日改提其他環境永續發展方案,以安民心。
用地取得困難 高市跨港纜車計畫恐生變
高雄市政府從去年就計畫興建跨港纜車,從八五大樓跨高雄港到旗津區,全長 兩點六八公里 。但是興建計畫受到旗津區用地取得不易影響,屢經協調不成,使得市府推動跨港纜車計畫的態度趨緩。市府都市發展局30日表示,將再與海軍協調提供用地,否則跨港纜車興建計畫恐難達成。
根據中央社報導,市府計畫從東帝士八五大樓到旗津區興建一條跨港空中纜車,原本去年七月就要公告招商,遴選最優投資者,並計畫在兩年內完成纜車興建工程,但是評估採BOT方式興建,內部投資報酬率不及百分之十二,大約只有百分之八,擔心業者無投資意願,所以市府擬改採政府自建方式。
但是近來受到旗津用地取得問題,原本允諾提供基地的海軍修造船廠,以修造船廠有軍事機密的考量,婉拒提供土地,使得興建計畫面臨極大的變數。
都發局指出,前後已三次與軍方協商,軍方態度不定,是影響跨港纜車興建計畫的最大變數。
都發局表示,不放棄與軍方再協商土地取得問題,另外也要評估興建方式,到底是採民間投資還是政府自籌興建經費,仍要專業研究。如果是民間投資,考慮依據促參法,鼓勵民間投資興建,讓搭乘空中纜車的民眾可以從高雄港上方俯瞰高雄河、港之美。
都發局初估跨港纜車計畫約新台幣十一億元,市府會再針對財務規劃、工程技術、用地取得及營運方案做模擬研究,否則貿然推動跨港計畫恐無法讓跨港纜車永續經營。 【中央網路報】

ㄟ...那個合歡山纜車實在讓人很不解 上次去合歡山 雖非雪季人不多 但山上水源物資缺乏 光廁所就是一大難題 洗手間及合歡山莊都寫著節約用水 少進食少產出等標語 真的搞個纜車來個萬人上山 那水肥垃圾呢 全數用纜車運下來 或全留在山頭任由一江污水向東流??? 貓纜塔柱還沒嚇退這些地方官員嗎 我們看了真的很驚恐耶... 小小的台灣 海岸佈滿消波塊或工業區 可愛野溪被改造成毫無生命的水溝 金頭山補強成水泥山 我覺得我們好虧欠大自然...
要在台灣百岳建纜車ㄛ?垃圾不都要帶下山嗎?國家公園都要保護欸 先去看看九寨溝國際級的環保公共廁所吧!遊客連尿都不能亂撇,先把你的本國人該說官員先做起,的衛生與公德心得好習慣教育好吧
不蓋纜車? 難道台灣還要後退八年? 陳菊都去中國了 還在台灣鬧?
只有四句話,但各自獨立,亂七八糟的不知所云 「你」可以發表意見,但不等於大多數,要瞭解喔!
貓纜又出包了嗎?20日剛上架的週刊大大的寫著「貓纜爆發集體舞弊」的標題,看起來十分聳動,但是台北市政府強力反撲,指出文中發言的王姓工程師,根本不具有工程師身分,多次惡意散佈謠言,北市府要對他保留法律追訴權。 馬政府就職滿一年的日子,週刊選在這時大爆料,有一位王姓工程師指控馬前市府團隊,在貓纜這項重大工程上偷工減料,勾結廠商,甚至集體舞弊。對此指控,市長郝龍斌表示,「這一次週刊報導,引用了一個非專業人士對資料所做的非專業、不正確判讀,所以我們台北市政府現在完全不能接受,而且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台北市政府還進一步拿出資料,反嗆爆料的王姓工程師,北市府發言人羊曉東指出,「他事實上並沒有他工程技師證書的相關的任何資訊,營造業專業工程人員受聘資料查詢裡面,也沒有所謂的王姓工程師。」
你提到的事情我知道,晚點我會PO出,謝謝你!
越判越輕 林肯大郡建商遭判刑1年定讞 2009-06-25 19:55:3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電 發生於民國86年間台北縣林肯大郡倒塌案,負責營造的林肯開發建設公司負責人李宗賢,一審被判刑10年半,二審被判刑4年5個月。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他的上訴,李宗賢被判刑1年定讞。 民國86年8月溫妮颱風來襲,台北縣的林肯大郡崩塌,導致28人死亡、50人受傷,200多戶受災戶無家可歸;受災戶曾集體提出新台幣10億元民事訴訟,後來部分人與建商達成和解,部分受災戶透過打官司,獲賠近2000萬元確定。 林肯大郡建商負責人李宗賢一審時被依與公務員共同圖利等罪名判刑10年半,上訴高等法院後,二審認為他是「圖己之利」,不構成與公務員圖利罪共犯,改依偽造文書及業務過失致死判刑4年5個月。 到了高院更二審時,李宗賢偽造文書部分又獲改判無罪,只剩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刑3年;最高法院民國95年再度發回高院更審後,李宗賢因受惠96年施行的減刑條例,高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減為1年。 法院判決認為,林肯大郡建物位在順向坡,開挖高度達8至11公尺,以致邊坡不穩,地層及地下水文條件也有誤判,未適當考慮水壓力的作用,其設計、地質鑽探及擋土牆的維護都有疏失,以致造成崩塌,溫妮颱風來襲時,又沒有通知住戶疏散,最後導致嚴重災情。 除李宗賢外,其他被告張中良被刑11個月、翁文濤被判刑9個月、黃財源無罪,這些人的判決也因上訴被駁回而告確定。 至於全案中時任公務員的練瑞麟、許信行、林英權、洪村統等人被控圖利罪的部分,最高法院仍將他們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