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今天(1/23/2009)公布貓纜調查報告,認定貓纜「規劃、施工及驗收均有行政疏失,但無公務員貪瀆問題;至於貓纜當初沒有做環評及申請建照,政風處認為當時的作法依法有據,沒有疏失。」
郝市長再次宣布T-16塔柱確定將遷移,同時並將十一位官員送監院調查、以及負責監造的台灣世曦及負責施工的春原營造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於政治責任歸屬,郝龍斌表示,身為台北市長,他必須負完全責任,郝龍斌並在記者會鞠躬,向全國人民道歉。
看到這新聞,有誰會滿意嗎?
1. 當初四大公會鑑定報告已經把T16基座認定為受害者,如今又認定貓纜規劃、施工及驗收均有行政疏失,那麼請問T16到底是不是這次土石流的原罪?如果不是,那貓纜的規劃到驗收又為何都出問題?這是什麼邏輯?令人無法理解!
2. 這十一位送監察院調查的官員,最高只到交通局副局長,懲處的模式完全反應出近代官場出事後,底下人倒楣、上位者安然無事的必然結果,一點都不意外,完全在意料之中!
3. T-16塔柱遷移至三十公尺處,這個答案根本不需要專家評估,早在我們的我們的算計之中,因為這麼做真的最簡單最便宜,是標準的「便宜行事」,有多便宜呢?土木工程費預計2100萬,以全票來回100元計算,只需搭載21萬人次,就算平均一天一萬人,三個禮拜也就就賺回來了,這筆修繕費豈止是便宜而已,根本不算是個負擔!
4. 道歉!又是道歉!自從不知那個官員開始,道歉便成為行政公務體系最常見到的行為,道歉之於政府官官員,是一種最廉價、最虛偽、最矯情的東西!請問郝市長這回你是跟誰道歉?政大御花園居民嗎?不是。是那十一位送調查的官員與兩家承包商呢?NO。難不成是向全國人民道歉嗎?對滴!請問這干全國人民什麼事呢?這太沒誠意啦,所以你口說道歉,我卻找不出要接受的理由!
這一次的記者會的內容,滿意的人請舉手?我相信這場秀不過是政治操作而已,在即將過農曆年前,似乎想給個完美結局,但因為矛盾太多,反而為日後埋下更多衝突點。但是呢,反正他說他要負責,而政治部分我們也不跟風窮攪和,隨便你去講吧!
對山坡整治工程來說沒有什麼影響,我們依舊堅持最初衷:恢復山坡原貌、確保日後安全無虞!
這一點要辦好並不難,所有居民們也都睜大眼睛監督呢。

這種檢討報告不用太期待,等這些人下台再說吧! 問題是T16塔柱橫移30公尺,那其他也有問題的塔柱呢? 移得完嗎?
建議應該準備啟動國家賠償機制開始運作
奇怪的公會早就表明距離25公尺遠的地點是塔柱位置 現在說距離30公尺是修飾的講法 地質來說是相同的 只是坡度較緩和沒有住戶 如果再發生土石流的話危害程度較低 這邊有崩塌另外一邊再釘一支柱下去 難保未來這一邊崩塌不會再惡化 沒有專業幫忙只能隨官員惡搞
遷移30 公尺外,這..這不是同一座山頭嗎? 那意思是同一座山頭再打一次樁把原T16搬過去再把這受了傷的山再破壞一次嗎? 這實際上是等於在傷口上灑鹽嗎? 那...當颱風再度來臨時我想.我傻傻的想那土石流應該是會比2008年9月的更嚴重了吧. 治標不治本的作法在現今的年代應該已經不時興了吧. 總是治標不治本要到那一天才能站得穩呢? 政府官員們,真的不要因小失大,真的不要為了要營運急就章的用最便利的方式草草了事那麼未來的爛攤子還期望誰來收拾..人民今天給你機會站在那位子為民服務不是天天等著來幫你買單的. 真的要好好想想... 廢除貓攬是根本該做的因為它本不該存在, 不願意廢除那就好好的收拾當初規劃的錯誤..再一次的草草了事最後決不會是全民買單.連老天爺都會看不下去的.. 再一次老天爺不會讓災戶受傷會懲罰做錯事的人
移30公尺建T16-1再破壞一次地層.可能T16與T16-1連成更大的崩塌範圍.而且如果崩塌方向與T16ㄧ樣(同ㄧ山勢.同ㄧ區地質)T16-1下方豈不正對御花園社區中心 老天爺已經給住戶ㄧ次警訊.幸未釀成大災.要謹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