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未來坡地整治工程,將要興建擋土牆,必須有正確的社區地界標定
社區委請的土地代書,便申請古亭地政事務所處理(文山區歸古亭管轄)
於12/2上午,三位專業技士到社區測量,主要以未來擋土牆欲興建處測定
後方崩塌區域土質極軟、坡地陡水溝又深,非常不容易於現地行動
因此特別感謝主委及總幹事,於今早全程參與測定
附圖是今天測量後的示意圖,請各位住戶參考,謝謝。
黃線--即為社區後方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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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未來坡地整治工程,將要興建擋土牆,必須有正確的社區地界標定
社區委請的土地代書,便申請古亭地政事務所處理(文山區歸古亭管轄)
於12/2上午,三位專業技士到社區測量,主要以未來擋土牆欲興建處測定
後方崩塌區域土質極軟、坡地陡水溝又深,非常不容易於現地行動
因此特別感謝主委及總幹事,於今早全程參與測定
附圖是今天測量後的示意圖,請各位住戶參考,謝謝。
黃線--即為社區後方的地界---------
請問 這樣是表示大別墅的院子蓋在社區範圍內嗎?
按圖索驥---答案很清楚,確實有佔用!
要是我印象中沒有記錯。。。很多年前的住戶大會議題?還是管委會記錄就曾記載過後方有違建占用社區圍牆範圍待處理,礙於某位連任許久的主委當初沒有英明果斷告知後方違規大宅院住戶並寄發存證信函,致使人家都蓋起來並使用許久。 有!!確實有這樣一條記錄簡短載明待處理。待我回山上找一下歷屆住戶大會議題(若是無,則應該是在管委會張貼的會議記錄喵到的)
補充:剛突然想到,如果御花園所謂被佔用到的地界,後方的土地還有使用的目的,按建築法規則當初建商需留路通道,所以即便那戶大宅院也好或者御花園也好,兩造都可以 "暫時用"?待未來後方地主有使用目的,則還是要把通道讓出來滴,應該是要先查明後再下定論,希望我的2樓留言不要誤導御花園的鄰居,不小心跟園外鄰人起衝突唷
謝謝你的提醒,這部分管委會的確要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