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08.11.07 05:50 pm
貓空纜車因薔蜜颱風夾帶的豪雨,造成第十六號塔柱基座淘空及邊坡滑落而停駛,台北市政府委由技師公會鑑定。鑑定團隊發言人李咸亨今天以個人觀點指出,塔柱確實挑在最好的地方,若滑落的邊坡與塔柱淘空區連結,邊坡下的房屋要住個二、三十年就有安全疑慮,現在即要做保護工作。
李咸亨上午對外說明貓纜塔柱鑑定進度。他表示,貓纜塔柱基座位於山脊,岩層硬,風化慢。團隊現已完成三孔鑽孔探測,第一孔在最近基座上方的十五公尺,地下兩米半即到達岩盤,三米五以下為灰色岩盤。另兩孔位在塔柱外約一百公尺處,為邊坡資料,僅能稱為中等良好岩盤。
他表示,崩塌邊坡與淘空基座「感覺會接在一起」,若崩塌面積持續擴大,與塔基連在一起,就不好,若大雨來,塔柱基座的泥土可能會往下衝,對住戶較危險,現在用太空包阻擋確保山坡下住戶安全,但貓纜仍無危險。
李咸亨說,雖然中央地質調查所指出貓空地區不適宜蓋貓纜,但須視比例尺而定;他認為,工程人員的職責就是在危險中找安全的地方,貓纜塔柱確實挑在最好的地方,反而民宅的地質條件與塔柱不同,民宅位於斷層帶,原為崩塌區,基於保護居民安全,要做保護工作,因此,未來的重點工作在維護邊坡安全。
他強調,市府將來要花很多時間保護山坡地,間接保護塔基,補強費用必須評估,費用可能高於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也可能較低。
鑑定團隊已完成三孔鑽探資料,並裝上傾斜管測試,目前已測出初值;此外,雨量監測分析完成八成,地球物理探測完成九成五,目前已開始進行災變過程探討,地形與地層分析完成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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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纜明顯危害眾人安全!無危險??講這話的人腦殘啊!!
腦殘....這形容反對的請舉手?應該是零吧! 處理這貓纜問題者,夯不啷當隨便算,市府團隊大概也有上百個,來自各局各處各負責單位 最需要有個人出面講符合邏輯的話,而不是一昧施打安慰劑,都什麼年頭了,那些無謂的安撫只顯無能及噁心! 我們需要正確快速的專業判斷,從設計施工到責任保證,我們聽太久四大技師鑑定,聽太久安全無虞這類的話,因為對事實毫無幫助。 我希望市府有人也會看本部落格,把住戶的心情放進你的良心,我不要你苦民所苦,只要你發揮同理心,站在住戶的立場想一想就好,你如果真誠以對,老百姓自然就會感受到。 但你若在那邊推拖拉,用搞政治的手法來擺弄大家,請放心,你也會遭到相對的對待! 我們一直抱持理性溝通,至今一個多月了,沒有改變過,但這不代表委曲求全,放任無能! 希望,市府的眼睛務必傳達這真真切切的住戶心聲!
((李咸亨說,雖然中央地質調查所指出貓空地區不適宜蓋貓纜,但須視比例尺而定;他認為,工程人員的職責就是在"危險中找安全的地方")) 上述這段話,我說這位李先生你最好能夠讓日後花錢買票搭貓纜的人能認同喔. <<民宅位於斷層帶,原為崩塌區,基於保護居民安全,要做保護工作,因此,未來的重點工作在維護邊坡安全>> 社區的房子蓋在斷層帶跟後山土石塴落有甚麼關聯嗎?建築經過了921,331事實也證明了一切.你應該要評估的是16號塔該不該遷?憑良心去估算到底怎麼做才對得起社會大眾.擋土牆誰不知道要做呀,而且照這情況看要蓋的越高越好不是嗎?
所以有專業人士建議我們去告這位李院長! 他提到的事情,都在明指咱社區蓋在這本身就不對,這不依照事實就發言的態度,頂著所謂專業人士的光環在那說風涼話似的態度。。。。非常令人不齒! 請大家密且注意他的一切發言,謝謝!
謝板主回應! 如果馬政府不想解決事情,只想找些耍嘴皮跑龍套的來答非所問的說些腦殘的回答. 我覺得那是馬政府自己在耗損自己的顏面.找個人來講些言非及義的話,我看不出來對貓纜復駛與社區安全有任何幫助.也許是旁觀者清.但執事者若是連這點道理都不懂的話,休要怪人民不吃這一套.
檢察官可以針對貓纜沒有環評就興建,造成公共危險提起公訴嗎? 有人是法律專家可以回答嗎?
其實目前應嚴厲督促市府儘速加強整治這邊坡,若貓纜塔柱遷移了大家會忽略這邊坡的危機性,這樣對住戶反而不好...
邊波整治計畫已經擬定好,現在正在招標過程中,我們已經敦促主辦單位掌握時間,以免災害再生。 如果你到現場,可看到坍落現場已經整地中,塔柱附近正在噴漿固化工程,這些是正式施工前的必要防備工作。
台灣司法檢調系統, 實務上係採不告不理制, 亦即除非有人檢舉告發, 否則不會有任何檢查官會主動偵辦, 何況案件涉及當政高官, 但亦有例外者, 極少數檢察官為求升官發財, 淪為政治打手, 會對當權政敵或其眼中釘窮追猛打, 這也是司法長期以來被批不公及為當政者服務之工具的主因, 什麼摘奸除悪之理想只存在於法律教科書, 看看不管在朝或在野, 多少法律人可曾真正為建立司法獨立大公無私之制度而努力, 而看似道貎岸然之某些司法檢調高官, 平時攀附商賈權貴應酬/玩樂/打小白球, 互通訊息/利益交換, 故常言道"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刑不上貪官奸商", 等到三審拖延五年/十年, 最後被判無罪的案例比比皆是, 而所謂偵查不公開, 就如同"國家機密"往往成為利益交換的護身符, 司法的黑暗面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如何健全司法體系及透明化, 端視是立法/司法單位主事者及當權者真的要作, 否則永改變不了台灣司法只為權貴服務之宿命!
監院沒了虎牙 反成病貓 更新日期:2008/12/08 04:33 蔡慧貞/特稿 監察院開張運作四個多月,但監委卻顯沉寂;上一屆監委面對社會重大事件,爭相申請自動調查案件的熱烈景況已不復見,近日無論是警察執法尺度,或是司法人權議題、政府重大工作疏失,均未見監委主動調查。如今,第四屆監察院不僅是沒了虎牙,甚至還成了病貓。 王建煊以一條九年前的監察法施行細則限制了監委自動調查,更稱人民陳情案是「小屁屁」,要監委們查能彈劾人的大案。他的作法,不但未必能伸張監察權,卻限縮了監委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後遺症不可小覷。 在憲法五權分立架構下,監察院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整飭官箴澄清吏治。如何有效監督行政機關,發揮監察院積極性功能,一是受理人民陳情案,解民之苦;二是監委體察民怨所在,不待人民陳情,主動積極介入調查,呼應社會脈動。在台灣人權有遭斲傷疑慮之際,監察院正可扮演保障人權的積極角色。 可惜,監察院長不思此道,反而以一條「監院內規」限制監委,根本是嚴重侵犯監委受憲法賦予的獨立行使監察權。王建煊自認「小屁屁」之言,是私下談話、有特定針對性,但如此輕慢態度,更透露監察院長對自身職權的輕忽。 如今,監委們每天汲汲於院長交辦的「大案」,忙著調查一些已下台的舊政府時代案件,或若干司法機關早已展開調查的司法案件,再度讓監察權與司法權的分際端上檯面,到底端正了哪些官箴,實在不無疑問。 原本監察權用以補司法程序曠日廢時,具有立收時效的積極意義,現在跟司法「搶案」,反忽略了現正發生、諸如司法人權、貓纜等行政程序明顯出現疑義的大案。 監察院長的反其道而行,彰顯不出監察院的存在價值,看不到五權分立的時代意義,反可能讓監察院更快走入歷史。
謝謝你的轉載! 不過呢,我想大多數人本來就不寄望於監察院,歷來監察院能夠維護什麼正義?或徹底改變了什麼亂局?想破頭大概也迸不出什麼! 我想這也是基本常識吧!
今天舉辦的「貓空纜車塔柱沿線─地質環境問題研討會」,學界一致認定本區域為新店斷層經過,且為舊有大型崩塌地之地質敏感區,因此貓纜若因此遷移,對本社區未來之安全與房屋價值反而造成更大之傷害,其實國內的工程技術無庸置疑(只是需要嚴格督促),反而貓纜切割遷移了則失去新聞媒體的注意,這敏感性邊坡是否可長居久安,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