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棟林先生在記者會現場,向台灣營建研究院李咸亨院長提出的辯證邏輯:
如果貓纜現在正興建中,若經過16基座現址,看到現在崩落狀況,請問還會在此設基柱嗎?
(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對吧?)
那麼現在鑑定的立場,明顯是以如何整治山坡去規劃(將16號基柱現地整好,儘早恢復通車),這豈不與前述邏輯相違背嗎?
(是啊,預設立場明顯是---證明基座整修後沒問題,但營運後可能是對山體更大的傷害)
所以我們的主張就是:
將現在山坡工程徹底做到安全無虞、社區被破壞的設施整頓恢復外。
貓纜的基柱應當另選位置,將行經路線變更,因為基柱原址已經被破壞,若復原營運,拉扯震動的應力作用,難以保證不再破壞山林,造成二度或更大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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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同意這樣的辯證邏輯! 台北市政府現在做的都只是想以後可以繼續營運通車而已. 所以我提出以賠償作為督促政府整治坡面及遷移纜柱的手段, 兩樣都要在限期完成否則就賠償住戶損失. 沒有那種所謂預定工期半年,時間到未完成又只得再延半年,這是公家機關慣用的伎倆. 半年內只要預定分段的工程進度未完成,就必須賠償整個社區.不這樣逼他,他只會慢慢來.
「工期的承諾與罰則」您的建議應是這意思,這就好像企業間的交期一樣,供應商若不能按期交貨,或交出不符規格的貨,我們當然可按合約給予必要處分。。。這是很好的提醒,我會反映給管委會,謝謝你!
要點如下: 1. 正本收受人:台北市長郝龍斌 2. 副本收受人:台北市議會XXX議長, XXX議員,XXX立委, 監察院王建煊院長, XXX監委, 一定要給在野黨民代(曾在議會質詢本案者) 3. 要知道公家機關無公文為憑, 不會辦事的, 依公文收/辦/覆文均有嚴格規定, 以本案為例因涉及貓纜有無弊端及復轉之壓力,照理市長室收到公函, 應會以最速件交辦 4. 管委會應勤於發公函, 須知管委會代表在任何外部會議上所提出口頭發言, 若未被做作成正式記錄, 是毫無效力可言!一但未登載於外會議記錄上, 應速即以正式公文函請主辦會議單位: 要求補正.
這個意見很中肯,我會提醒主委做該做的動作,謝謝你!
老百姓一定要嚴格監督/, 他們拿的人民的心汗錢, 不要讓他們選舉時騙選票, 當官後數鈔票/抄股票, 不要讓所謂台灣的民主奇蹟, 成為舉世的笑柄, 讓海外的台灣人, 被外國人/大陸人問及, 抬不起頭來, 讓外國人瞧不起台灣人, 真是悲哀啊! 對政客留情, 就是對百姓殘忍, 再不睜亮眼,難保以後還會出許多國賊..., 天佑台灣!
在此真的很謝謝版主採納我的意見!您也很辛苦了. 我誠摯希望所有社區的人都能關心現在這個問題,縱使只是上部落格留留言也好. 我也希望管委能堅定原則,必要時可以發連署聲明給大家簽名.採納包括[正公文函],[岩盤定義釐清以利法律追訴]以及[以賠償作為手段,督促政府限期完成整治與遷柱計畫]等等住戶意見.
不客氣喔! 請你相信的是,主委及部分委員都有在看大家的留言,縱然沒有立竿見影,但每次與市府或四大技師會議時,都會適時提出相關意見。 如果有想到任何提醒或意見,請勿客氣,盡量的說喔,謝謝你!
諸多留言建議甚佳,似乎也有共識!但不知管委會決議採取之行動為何? 看此部落格版主很努力!但社區的屋主卻很茫然!
我瞭解你的感受,撇開版主這角色,我也有類似的心情! 我有空會盡量參與相關會議,傳遞最新資訊,但這樣猶顯不足,特別是住戶們總希望能直接參與或表達心聲! 這回又崩落了,我會建議主委召開一次會議,特別是針對G棟住戶說明當前對應之道,也希望G棟朋友盡量參與溝通,待確認後,會盡快發通知的! 解除大家的茫然,確實是當務之急!
完全同意,請招開會議..也請至少於兩天前公告會議時間以利住戶排開工作前往.也請會議不要是安排在上班時間.最好可以請市府團隊派代表及相關政府官員列席. 請不要再逃避面對人民,住戶.
網路找到這張16號機座空照圖: http://i22.photobucket.com/albums/b307/comcom66/taipeiMaokongCollapse.jpg
謝謝你的情蒐! 可點選右方我的連結中--齊柏林『從空中看台灣 』Taiwan--這一篇 也就是齊柏林的BLOG,請大家參考!
這次社區面臨空前的災難,我們先前啟動之緊急應變小組,不只不應廢除運作,更應擴大參與積極推動!各位芳鄰如果認同,請打電話給社區主委及委員!讓我們先團結自救吧!
同意tcli 誰有電話可以公布在這裡嗎?? 我只有警衛室電話 2234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