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這天,G棟林先生代表社區出席四大技師公會的討論會議,到了現場才知是一場記者會,林先生當然就入座參加了,這記者會所發佈的已在媒體披露,我便直接引用網路新聞,請大家仔細觀看。
以下新聞引述中廣新聞網
http://news.sina.com/oth/bcc/301-102-101-103/2008-10-23/22383378864.html
貓纜最新定 技師公會:地質無安全疑慮
(新聞內容) 貓空纜車第十六號塔柱基座遭土石掏空,已經停駛超過三周,負責鑑定的四大技師公會今天(24號)初步鑑定結果出來,第一階段鑑定已經確定土質結構沒有問題(表面2到3米是土壤,之下便是岩盤),不過還需要其他三項鑑定,預估十一月底之前鑑定報告才會出來,而後續修復則需要四到六個月時間,最快貓纜要復駛,也要到明年中了。
貓空纜車第十六號塔柱基座遭掏空,台北市政府委託四大技師公會鑑定,初步鑑定結果第十六號塔柱的地質結構出來,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發言人李咸亨表示,經過這幾天的鑑定,技師公會認為第十六號塔柱打入地下15公尺,12-13公尺處為良好岩盤,土質結構沒有問題。
土木技師公會發言人李咸亨表示,儘管地質結構鑑定沒有問題,不過如果接下來還有超大颱風豪雨,因為基座旁失去支撐,還是可能讓土石再度軟化移動,另外地質鑑定之外,還要進行「原有結構設計鑑定」,「有沒有正確施工鑑定」,及「環境變遷有沒有影響貓纜安全鑑定」三項,四項鑑定都完成,才可以保証貓纜安全無虞,而整個鑑定工作需要45天時間,報告11月底之前出來,如果太大疑慮,後續的補強工程預估需要花四到六個月的時間,不過有民眾要求貓纜遷建,如果遷建需要花更長時間。
版主整理:簡單講,岩盤經過檢驗,確如當初所測定,但有三項事情關鍵要確認:
1. 貓纜基柱設計有無問題?
2. 施工過程有無問題?
3. 氣象紀錄,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程度?
鑑定報告預計11月底定案公布,其間每週五都會開會討論,我們都可派代表出席,目前林先生承諾皆可參與,若有對這部分專業且時間允許並可參與的住戶,請快與主委聯繫,謝謝你!

岩盤為位於軟弱工程土壤下之堅硬岩石,地質師所指之岩盤為位於堆積物下之岩石,但不論其為軟或硬. 上述定義強調工程意義,若與其法律上之定義抵觸,則應捨棄. 簡單的說,岩盤定義至少有工程用與地質用兩種用語,在工程場合,應使用工程用語似乎較為恰當,但李咸亨發言人似乎使用地質用語.
「工程用與地質用兩種用語」這在某次會議上有提到過,你的意思是指:地質上雖屬於岩盤,但不見得適合在貓纜這樣的工程上,所以應該從工程角度去嚴格檢驗此岩盤,對嗎?因為以地質岩盤為詮釋的基點,就會蒙蔽現有的事實﹍﹍ 我這樣演繹對嗎?
個人是學地質的專業人員,但並不清楚李咸亨發言人使用<地質無安全疑慮>的用語中,其<地質安全>的定義為何?
我個人非常期待像你這樣的專家能再多談一些,因為政府委託的鑑定團隊,將於11月底正式提出報告,這段時間每週一會,社區會派員參加,如果參加的人在發言時有所依據,那必會對與會者形成「御花園的代表意見不容忽視」的壓力。 相信,這將是為社區為這的三百多戶家庭,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舊識好友洪教授是此一方面專家, 在下有幸曾與他在福興路社區為鄰居, 他曾擔任該社區主委多屆,其後因來美, 已與他失聯,請版主詢台大校方, 是否請他提供意見, 跟他共事多年, 是一位很有熱誠的學者
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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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種類多,舉凡位於順向坡、活斷斷層、崩塌地、廢土堆、及坑道等特殊地質條件地區之工程建設,如果開發時沒有針對基地之該等特殊地質條件,適當加以處理,則常常有安全之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第262條(內政部訂定) 針對順向坡、活斷斷層、廢土堆、及坑道等特殊地質條件地區,明示開發基地不得開發建築之認定基準。 (建築技術規則條文之條文內容,敬請上網查詢,網址為" http://www.cpami.gov.tw/lawdata/l1_index.php/"。) 文獻資料蒐集以及地質專業初步研判顯示: 1. 貓空纜車「動物園站」下方可能有廢棄煤礦坑道。 2. 「轉角二站」可能位於斷層破碎帶。 3. 「貓空站」可能位於順向坡。 為維護法令尊嚴,貓空纜車「動物園站」、「轉角二站」以及「貓空站」之基地條件是否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62條不得開發建築之認定基準,值得關心。該等基礎以及邊坡之處理措施,是否已達應有之安全合理程度,值得注意。
謝謝你提供的資料,我會把所有的意見整理送交管委會的,也謝謝你的關心與支持。
看完樓上朋友真知灼見深深覺得技師公會有專業也要有良心啊!這山頭狀況已不佳,補強補強還是打算硬上,即使貓纜有蠻牛可喝,我也沒那個膽跟他繼續當鄰居.祈禱讓基座倒到山的另一邊去好了,這樣絕對沒法再補強了吧...
所以不禁想:我們現在是在跟誰訴求? 政府?眾專業技師?老天爺?還是未知的運氣呢? 良心跟道德,是最常出現在人們口中的東西 卻也是最無形的東西 那就靠專業當作審判的尺吧 只是,那把尺交到手上時,我們看不看的懂?
這一個月以來,我們社區的球場在夜間一直是燈火通明,是為了要監測山的狀況嗎?如果是,為何政府興建貓纜所引起的災害,要我們社區買單?這樣的公共電費無端多支出一筆龐大費用,難道不該政府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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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行政與技術分立原則,一套完整的專業權力分立與制衡可行作法,可以如下:開發單位聘請建築師以及專業技師實施開發計畫專業技術簽證;行政管理單位聘請適任的建築師以及專業技師實施專業技術審查簽證;審查通過的文件報告公開展閱,接受全民監督,避免專業審查委員腐化;證照管理單位制定專業倫理規範,約束專業人員之執業行為,對於違反專業倫理規範的專業人員,法律也授權證照管理單位擁有不予發照、不予換照、停權、撤照、或罰金等權力;專業倫理規範除了保密條文外,至少包括「公眾利益的社會責任優先」與「專業足夠專精領域執業」兩項準則。 檢視貓空纜車興建案例,開發單位以及審查單位似乎都是台北市政府, 設計、施工、監造、審查、鑑定之專業人員似乎都是台北市政府委託,專業人員可能都是站在台北市政府立場工作,在現代化專業倫理規範管理不彰的現況下,似乎很難期盼專業人員站在一般大眾利益的立場執行業務。 據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在立法委員管碧玲10月2日的質詢中,承諾將立即組專案小組(包含專業人員)調查貓纜缺失,假如立法院或監察院組專案小組(包含專業人員) 調查貓纜缺失,其公信力似乎較高;同樣的邏輯,四大技師公會專業鑑定團隊假如是由台北市議會委託,鑑定結果也似乎較有公信力。現況下可能可以努力與期待方式之一為,尋求任何台北市議員以及任何立法委員,願意組織專業團隊,進行專業監督。
資料來源:http://www.arch.net.tw/modern/month/347/347-2.htm ARCHNET建築資訊集成 技師專業倫理與技師證照管理制度 文章名稱:技師專業倫理與技師證照管理制度 內容摘要:該文簡要介紹加拿大的工程技師證照管理制度,並且對於我國與加拿大之技師證照管理制度和技師專業倫理規範略作比較與檢討。
感謝你提供的專業資料 管委會有再看喔,而且會抓住其間的重點,當作與政府溝通的材料。。。這很讚 也希望繼續看到專業見解 謹代表管委會一員,向你致最高謝意!